问题 | 临牌都没有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该事件,我司依据免责条款中的相关规定,明确表示对在没有获取到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辆号牌情况下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若您的新车上牌尚未完成、暂时无法使用正式牌照或者临时牌照已超过有效期等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我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审核并确定理赔资格,如有必要,将会做出不予理赔的决定。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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