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了顺风车保险赔不赔 |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相关法律规定,"顺风车"并不被视为"互助合乘"的范畴。
在这类情况下,如若不幸发生交通事故,依据相关免责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予赔付。 然而,当营运车辆错误地按照非营运车的标准进行投保时,同样出现事故后,保险公司仍有可能依据该类免责条款而选择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前提下,我们依然主张保险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适时推出适应性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型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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