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有理由就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
2.未能切实履行对保险事宜的如实告知义务。 3.保险事故并未涉及到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4.保险事故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畴。 在保险合规律责任免除条款中已经明确列出不予赔偿的项目,例如在两年内因自杀导致的保险事故等。 5.签署的寿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保险合同无效,即指合同虽已签订但并不产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若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除非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可视作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6.保险事故发生于免责期限内。 在保险合同中,通常会清晰地注明保单生效之后,保险公司将有一段特定的“责任免除”时间段,称之为“免责期”,在此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将予以免赔。 例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通常设定为180天。 7.缺乏必要的索赔单据和资料。 当被保险人遭遇保险责任事故时,受益人必须及时提供相关的单据和资料,以证明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8.存在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 部分投保人可能会故意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在查实相关事实后有权拒绝赔偿。 9.超过了索赔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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