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以吸入药物为由拒赔如何申请仲裁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保险纠纷进行仲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确认相关合同条款,认真查阅保险合同中有关吸入性药物责任方面的条例规定,以确定其是否构成明确且无可辩驳的理赔拒绝原因; 其次,需开展证据收集工作,将医疗病历及相关医师证明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以力证吸入性药物在因果关系上与保险事故的紧密联系;接下来是提交书面仲裁申请,通过该途径将争议问题及其内情详细地告知保险公司的仲裁部门或者由其指定的仲裁机构; 然后,按照仲裁规则的要求,可能需要从仲裁委员会提供的候选人名单中挑选出合适的仲裁员; 最后,为仲裁庭听证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撰写陈述材料以及准备相关证据,如有必要,亦可寻求律师的专业协助。 同时,在仲裁庭召开审理期间,务必维护自身权益,清晰明了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并对保险公司所提出的观点予以及时有效地回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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