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主与保险公司的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保险合同在实施的过程中产生了争议时,需采用适当且公正的手段予以妥善处理。
根据行业习俗,针对保险业务中所出现的纷争,可以借助于协商与和解、仲裁及司法诉讼这三大途径解决。 1.协商与和解:在争议发生之际,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坦诚相待地展开磋商,相互做出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通常包括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方式。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交流; 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从中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2.仲裁: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者争议发生后,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评判,因此并未拥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则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诉讼乃是解决保险纠纷的一种方式,具体而言,就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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