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了50份保险拒赔怎么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险事故之所以不属于保险责任,通常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该出险事故并非保险合同条款中所明确界定的“保险责任”范畴内;而另外一种情况则是出险事故被归类于保险合同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所规定的免责事项之内。以人身意外伤害险为例,倘若被保险人在交通肇事过程中,由于未持有有效驾照进行驾驶,那么此种情形便属于保险合同条款中的“责任免除”范围,亦即属于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有权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的具体规定,对该类出险事故予以拒赔处理。对于受害者而言,当其遭受人身损害时,因就医治疗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所导致的收入减少,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均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受害者因伤致残,其因日常生活所需增加的必要开支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所引发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等,同样应由赔偿义务人负责赔偿。 至于受害者不幸离世的情况下,赔偿义务人除了应当按照抢救治疗的实际情况,赔偿本条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费用之外,还应当向受害者家属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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