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保险法重疾规定理赔时效过了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根据新的保险法条例,相关重疾理赔的时效已经超过了其有效期,那么您很可能会面临无法成功获得理赔的风险。在大多数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拥有明确的权力,可以在时效期满之后对这类索赔申请予以拒绝。面对这样的困境,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评估是否存在任何可能性,通过证明特殊原因或者延误的合理性,从而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权益。这其中可能涉及到的环节包括,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在时效期限之内未能及时提交索赔申请,是因为遭遇了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合理的原因所导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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