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诸如以私家车作为出租用车(即“快车”)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事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进行理赔。这种情况通常被定性为未经许可擅自将非营业性车辆转变为了营业性车辆,从而变更了车辆的总体使用属性。
然而,如果此类变更并未得到保险公司的事先通知或批准,那么在由于租赁业务而产生的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便有权利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范畴内进行免责行为。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得知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必须立即向保险人发出通知。如果故意隐瞒或者因为严重疏忽未能及时通知,导致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关键信息难以确定,那么保险人对于这些无法确定的部分,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是,如果保险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已经及时获知或者应该及时获知保险事故的发生,则该条款不适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 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