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开车撞死人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人员故意造成他人损伤行为,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于故意行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仅负责在被保险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进行赔偿; 2.实际操作中,如果驾驶人员故意引发车祸,则可能涉及到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当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根据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起事故在以下赔偿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千元; 4.若被保险人在此次事故中无责,则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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