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轮毂撞变形保险赔不赔全损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通常情况下,若汽车轮胎因正常损耗而产生破损,那么保险公司并不会提供全额赔偿。这是由于机动车的轮胎作为常见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必然会存在一定程度的磨损。因此,倘若在事故后请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只会根据轮胎的实际状态和历史准许磨损比例,对非原装全新轮胎进行一定百分比的补偿性支付(一般约为30%)。
再者,针对轮毂的保险规定则更为严格,其原则是“只换不修”。也就是说,只有在轮毂出现严重变形或者破碎等情况下,才能够申请更换; 至于轻微刮花等问题,则无法进行更换。 然而,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毂遭受损伤,并且该事故涉及的车辆已经购买了车损险,同时未附加不赔险条款,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在事故发生后,对包括轮毂在内的所有受损备件进行修复或更换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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