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有哪些规定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 征地需要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发布拟征地通告,未经政府批准征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国家拆迁程序有规定不签字就可以强征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被拆迁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搬迁,那么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国家拆迁程序有规定不签字就可以强征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被拆迁人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搬迁,那么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有哪些规定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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