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劳动合同没交保险怎么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维权过程中,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倘若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例如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情形,那么劳动者便享有法定的解除权,且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还需补交拖欠的社保费用与公积金。
其次,劳动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首先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请求相关部门对该问题启动调查程序。在此基础上,员工应尽快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双倍工资。若经过仲裁程序仍无法解决争议,则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建议在仲裁程序结束后,劳动者败诉或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时再选择此途径。 在准备证据方面,劳动者需要提供以下关键材料: 第一,工资条,如有请务必携带;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司法解释,发工资的银行卡半年内的详细账单,可前往银行打印; 第三,名片、工作邮箱截图及工作邮件截图,以及公司内部的工作文件等; 第四,证人证言; 第五,手机通话记录。若以上证据均无法获取,亦无妨,劳动者只需直接前往劳动仲裁机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资表等。 此外,若劳动者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亦不必过于担忧,可等待劳动监察大队完成执法程序后,将其处罚决定视为有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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