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少钱保险公司会起诉我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保险合同纠纷赔偿金的评估,案情的具体状况无疑对决策结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是,总体而言,对于诉讼过程中提出的保险合同纠纷赔偿请求,理应遵照如下的原则来确定:
第一,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现行的保险法之规定,以保证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第二,需全面参照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保险的限额、免赔额等关键信息,以期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所主张的保险合同纠纷赔偿金额应当紧密围绕被保险人实际承受的损失,这其中不仅包含了财产方面的损失,还包括了人身伤害及精神层面的损失; 最后,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保险合同纠纷的赔偿金额亦出台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这些解释为我们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例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若涉及致被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事件,一般赔偿金额可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进行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三十一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四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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