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起诉费用有哪些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起诉讼时,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司法费用。通常来说,民事诉讼的诉讼费需在法院正式接受立案请求之后预先交付给法院,然后在审判结果确认之前,由败诉的被告一方承担。如果双方均有责任导致败诉,则在法院的裁决中将明确规定诉讼费的支付比例。对于涉及到保险纠纷的案件,其诉讼费的金额将主要根据案件中涉及的标的额来决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所述:若标的额低于或等于1万元,则每一起此类案件将收取50元的诉讼费;若标的额在1万元以上且不超过10万元,则按照2.5%的比例收取;若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上且不超过20万元,则按照2%的比例收取;以此类推,直至标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此时按照0.5%的比例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 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 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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