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保险公司还赔不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逃逸行为,本质上就是对法律和责任的逃避,这是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当涉及到意外事故时,如若保险车辆存在以下任意情形,那么保险人将不受理任何理赔请求:
(一)除了事先特殊约定,如果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车辆并没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者是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如果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未能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者是检验结果未能通过; (三)如果保险车辆在竞赛、检测、修理、养护过程中,或者是在被扣押、征用、没收,甚至是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等情况下; (四)如果牵引了其他尚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或者是被此类车辆所牵引; (五)如果保险车辆转让给了他人,但被保险人、受让人并未按照本保险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因为转让行为导致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从而引发保险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办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案件侦办情况的,除依法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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