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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意外保险不达级怎么赔偿
分类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解答
律师解析:
需依照工伤保险中的医疗待遇以及停工留薪待遇进行相关补偿,具体补偿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医药费用的垫付工作;
2、在停工、留薪期间(即工伤疗养和康复)原有的薪酬仍然按照既定标准执行;
3、停工留薪期中如果有需要护理人员的需求,则应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
4、住院其间的伙食补贴则应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区的标准进行发放。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费用均应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根据上述规定,即使员工无法评定伤残级别,用人单位仍应对其按时发放薪资及福利待遇。若遭遇无理辞退,建议您可及时寻求劳动纠纷解决途径予以处理。实际上,对于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者,例如认为其未达到相应等级,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对于市级鉴定机构所出具的鉴定结论持有异议者,自收到该鉴定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将作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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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