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擦挂保险不赔交通费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车辆遭受碰撞而致损,且事故责任归属于对方当事人,然而其却未能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那么应首先由承保该机动车辆强制性保险的保险机构在其强制性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合理的赔偿,如赔偿金额仍无法满足受损车辆的实际损失情况,则剩余部分应当有承保该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的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进行赔偿。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现仍存在赔偿缺口或未曾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最终的赔偿责任将由侵权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