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车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还不理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意外事故中,关于拖车费是否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畴,业内看法普遍认为此项开支属于施救费,因此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予报销。
然而,这一切都需要以提供相应的发票为前提条件。在保险事故发生之际,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其最大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或减轻损失。而在保险事故发生之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将由保险人负责承担;但是,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需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之外另行计算,且最高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限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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