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机械保险不赔误工费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已按法定规定完成工伤保险缴费义务之后,倘若不幸遭遇意外事故,便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劳动监管机构提交工伤认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定时限提出相应的工伤认证申请,那么受伤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代表员工利益的工会组织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者伤者被权威医疗诊断机构确诊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之内,直接向劳动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所以,员工工伤期间的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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