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蓝牌电动车载人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于电动车承载乘客之情形下,是否能获得相应保险赔偿,需要依据特定的事故状况与保险条款做出判断。通常而言,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主要是为应对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提供保障,并不涵盖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若电动车在搭载乘客期间遭遇交通事故,且该事故符合交强险的理赔范畴,那么保险公司有可能依照责任限额给予相应赔偿。
然而,实际情况仍需结合交通事故的责任归属、保险条款以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