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保险公司多久给理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需依照所涉案件之具体诉讼流程进行审理。
首先,当人民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时,需自立案之日起,在不超过六个月的时限内完成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形需延长期限者,须取得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至多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 其次,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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