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肝癌不治身亡保险拒赔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作为被保险人的您可以采纳如下几种常见的应对策略:
1.寻求与保险公司的协商解决途径: 首先,作为被保险人的您可以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交流,寻找共识点并达成一致。在问题轻微的情况下,您和保险公司可以共同协商并对一些具体的条款或细节做出相应的修正和调整。 然而,倘若您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存在显而易见的错误或者严重不公,那么您可以考虑采用别的应对措施。 2.提出申请仲裁请求:作为被保险人的您有权向相关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国内的相关仲裁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仲裁协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及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等。 3.启动法律诉讼程序:若您认为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给您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并且冤屈重重,那么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您可以向相关法院递交诉讼申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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