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办案超期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下的期限是30日内;案情重大、复杂的,期限是60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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