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保险出现理赔纠纷咋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的实施环节中,若出现了争议纷争,各方便须倾尽全力,找到妥善的方式方法进行公平且理智的处理。
依据既有的规定与习惯,针对保险业务领域中所出现的矛盾冲突,我们通常会采用以下三个途径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是协商与和解; 其次是仲裁; 最后是司法诉讼。 1.协商与和解:当争议产生之际,双方应当秉持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以真诚的意愿展开深入的磋商,互相做出适当的妥协,最终达成一份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的方式主要分为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形式。自行和解即是在无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交流;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共识。 2.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此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将根据相关法规及事实,对双方的争议问题作出公正的裁决。仲裁组织作为一个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中立的立场,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允的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那么当事人有权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诉讼:诉讼乃是解决保险纠纷的另一种途径,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之上,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