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保险费是什么纠纷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险纠纷乃民事合同纷争之一,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为协商与和解。当争议出现时,双方需积极,客观且真诚地磋商,各自作出适当让步,以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和解协定。协商与和解通常包括自行和解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途径。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交涉;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从中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仲裁亦是解决保险纠纷的有效手段。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产生前或产生后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下达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诉讼也是解决保险纠纷的重要途径。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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