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一个结婚证可以补另一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不可以。
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而因一种原因(如出国、继承财产等)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或已解除,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曾依法在该机关办理过婚姻登记。 再将当事人申请核查属实的情况,报市、市辖区、县民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 《夫妻关系证明书》。 所补办的有关证明书与 《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 《夫妻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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