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偿交通费用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与和解。在争议产生之际,双方均需秉持着诚实守信、真诚友善之态度进行磋商谈判,在理性与客观的基础之上,相互作出合理让步,最终达成一份双方都能满意且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与和解的方式主要包括自行和解以及第三方主持和解两种形式。自行和解即无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交涉;而第三方主持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从中斡旋,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向保监会当地办公室提出投诉。若保险代理人及其所属保险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违规操作等行为,可向当地的保监办提出投诉,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解决。 3.仲裁。仲裁乃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产生之前或之后达成的书面协议,自愿将其之间的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公正裁决。 4.诉讼。诉讼作为解决保险纠纷的一种方式,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范畴,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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