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起诉利息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拖欠债务行为提起诉讼之时,亦会涉及到相关利息结算问题。
一般的情况下,需审阅双方在此前是否已经就相关利息条款达成过共识。 若有明确约定,则应依约定内容进行精确计算; 然而,须特别注意的是,已约定的利率上限不能超出合同成立之时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若未曾确立相关利息条款,出借方如果提出支付利息的要求,法院通常不会予以支持; 然而,如对方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出借方可主张自该笔款项到期之日起产生的逾期利息,其具体金额一般以一年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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