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哪些人员享有业主权利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哪些人员享有业主权利 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业主权利,业主权利包括: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二、业主委员会有哪些 权利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权利: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业主的权利是非常多的,而业主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享有业主权利,此外,文中还介绍到业主委员会所拥有的权利。 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登录我们网站咨询律师进行了解,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民法典哪些人员享有业主权利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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