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收取违约金合法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的情况下,欠债未偿清并要求收取出资息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做法。
假设在贷款合同或者协议中已经明确作出了相关声明,当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偿还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出资息支出。 在这类情形下的声明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然而,应当注意出资息的金额必须客观而合乎情理,不能超出导致的实际亏损太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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