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官司还需要银行流水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借贷法律诉讼的过程中,银行交易明细往往被视为至关重要的凭证之一来验证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此类证据涵盖了众多的种类,如: 各方当事人的陈述词,各类文件凭证,实物证据,音像制品,电子数据,见证人的证词,专业的评价及勘察报告等等。 尤其是电子数据这一范围内,包括了诸如银行交易明细这样的金融活动记录。 银行交易明细作为电子数据的一个具体表现,可以有效地证明借贷各方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从而成为判断借贷关系是否存在以及借款是否已得到偿还的关键依据。 因此,在涉及借贷纠纷的案件审理过程中,银行交易明细成为了法院判定事实真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各方当事人都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身的主张。 总的来说,在借贷法律诉讼中,银行交易明细的确是必不可少的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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