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借款人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其将不得不承受若干种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必须继续履行原偿债协议中的相关条款; 采取合适且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其造成的损失; 以及对于已造成之损失进行赔偿等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这可能涉及到偿还借款本金及应计利息; 支付逾期产生的额外利息; 以及对贷款方因借款人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做出相应补偿。 此外,在最为极端的情况下,借款人甚至会面临被强制执行名下所有财产,包括其银行账户中资金的风险。 而且,如果借款人连续拒绝履行法院裁决的义务,他(她)也有可能被列入全国失信人员黑名单之中。 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判决结果,那么他(她)将会受到法律机关的三年以下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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