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信用卡多久会被起诉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依据所提供之资料显示,信用卡逾期已逾三个月,则银行将有权启动诉讼程序。
根据通常情况,若持卡人的逾期期限超出三个月并在银行多次催促仍未能达成还款协议之后,银行有可能向法庭申请对持卡人进行起诉。 然而,这亦需考虑多重因素,如所拖欠的款项数额及持卡人的还款态度与行动等等。 倘若持卡人的逾期期限已经超过三个月,银行往往首先采取各种催收措施以期持卡人能够尽快偿还欠款。 若持卡人仍然坚持拒绝还款,银行可能会选择诉诸法律途径以追回债务。 除此之外,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持卡人可能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将会对持卡人的信用记录以及日常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因此,持卡人应当尽可能地避免逾期还款,从而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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