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被别人用了反复套现怎么办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将个人的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以实现套现行为,若行动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少,且能在规定期限内如期还款,那么对与之相关的银行机构而言,此举仅仅意味着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应当归类于民事法律领域的处理范围之内。
然而,若是无法履行此项义务,导致不能依照预定的期限偿还欠款,便会对借方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还将支付高额的逾期利息。持卡者在恶意透支信用卡的情况下,不仅需要承担被银行进行书面或电话两次催收、且历时超过三个月依然未予归还的违约责任,严重者甚至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具体而言,当透支的结果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以上,且透支行为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同时经过发卡银行的反复催促仍然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清账款的时候,银行便有权以信用卡诈骗罪向警方报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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