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还贷算违约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市民在向各类金融机构申请住房贷款后,若欲提前偿清债务,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视为违约行为,许多银行亦未对此类现象附加任何罚金。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违约的问题,最终仍需依据当事人与金融机构之间所签署的借款合同内容予以确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借款人希望提前归还贷款,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这同样取决于各大银行的相关政策规定。 近期,交通银行发布了一份公开声明,明确表示自11月起,其将对个人按揭类贷款以及个人线上抵押贷(消费)的提前还款补偿金收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在此之前,对于部分提前还款的补偿金,银行每年会给予一次免费豁免,从第二次开始则按照提前还款本金的1%比例收取补偿金。 然而,在新的收费标准下,免费的豁免机会已经取消,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借款人选择提前偿还贷款,就必须按照提前还款本金的1%比例支付补偿金。 据我们了解,目前其他各家银行尚未出台类似的规定,因此,是否需要缴纳补偿金,主要还是要看各家银行现行的实际政策如何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