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事期货 |
分类 | 金融保险-期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期货乃现今内进行买卖交易,而未来交付或成果问世之标的物,此标的物既可为特定之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业制品等,亦可为具有金融属性之工具,以及各类金融指数。这些标的物的交付日期可能在一周后、一个月后、三个月后,乃至一年后。最早记载于欧洲历史的期货大略起源于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法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法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本法所称期权合约,是指约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或非标准化合约。本法所称互换合约,是指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内相互交换特定标的物的金融合约。本法所称远期合约,是指期货合约以外的,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金融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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