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的受理期限是多长时间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履行行政复议申请接受手续所需时间通常为五个工作日之内。
相应的复议机构需在此规定时限内对申请人所呈递之申请材料进行细致深入的审查; 若经查证申请事项符合申请条件,复议机构将依法准予受理; 反之,若发现其不满足申请条件的要求,该复议机构将有权拒绝受理,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相关原因; 此外,如申请人所申请之事项非该复议机构的法定辖域范围所能涵盖,那么,该复议机构也有责任及时告知申请人应向其他相关的复议机构递交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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