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去当地司法局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可以去当地司法局。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在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由选择救济手段。如果其提起诉讼的同时又申请复议,应由首先受理的机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先受理的机关管辖;同时受理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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