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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复议审查方式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复议
解答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审查方式有书面审查、当场复议、和解、调解四种。书面审查是最主要的审查形式。当场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争议现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就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当场处理不服的投诉,当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审查模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内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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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