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书怎样申请复议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书需要这样申请复议:
首先,应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 其次,应写明被申请人的名称; 另外,需要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最后,应当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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