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中止处理有期限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复议中止的处理有期限,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以及第四十二条,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对于这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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