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施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如下:
1、调查。 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2、审核。 在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进行审核。 3、决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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