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前必须责令改正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答:
是的。
律师解析:
是的。
责令改正的本意是要求违法行为人有错必纠,任何一种违法行为,不管是否需要予以处罚,首先都要纠正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本质上是教育性的,而不是惩罚性的,不属于行政处罚。 考虑到在行政处罚法制定前出台的法律、法规中,很多都有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等规定,为了做好衔接,行政处罚法第23条才予以单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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