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可否重复处罚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遵照“一事不再两罚”的原则。
所谓的“一事不再两罚”,是指对行政相对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或事实”,不得给予两次及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解释1: “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既针对同一行政机关,也针对不同行政机关。 解释2: 只针对“罚款”,不能类推适用到其他类型的处罚,即不排除并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