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款如何上缴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