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月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支付赔偿金。
2、造成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为误工减少的收入。 误工收入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3、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20倍。 对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支付生活费。 4、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5、造成财产权损害的,能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财产已被拍卖的,给付拍卖的价款。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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