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物业纠纷 |
解答 |
一、民法典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 民法典规定,没有产权证的车位,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二、买小区停车位价格怎么规定 首先,按规定确定停车位价格标准时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小区的位置、楼房的价格,参考行业平均状况等因素定价,评估出可以销售出去的价位。 2、结合停车位的位置、类型考虑最终的价格。 其次,实践中对于停车位会按照以下确定价格: 1、开发商先对周边市场价、以及所在城市的市场价进行调研,制定出符合市场定位、与市场价持平的,并且车主能承受的价格; 2、若车主对这一价格不满意,可以请业委会会同开发商共同做市场调查,召开业主大会公布调查结果,最后由开发商重新制定价格。 另外,开发商确定停车位价格时,如果开发商有房屋产权证明,按规定物价部门可以规范开发商的价格。 不过,开发商还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定价,但通常要在当地物价部门规范的范围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如果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是归全体业主共有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民法典无产权证的车位归谁所有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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