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几年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答:
强拆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
律师解析:
强拆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
对行政机关强拆决定不服的,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从知道强拆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提起,过了行政诉讼时效当事人想法院提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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