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流程步骤,法律诉讼依次包括了起诉与受理阶段、法庭庭审辩论阶段、初次审判结果明确化阶段、上诉阶段以及二次审判阶段及其相关的庭审和判决事宜。
在整个司法程序中,提起诉讼被视为发起法律仲裁的首要步骤,也被通俗地称之为“告状”。 在这个环节中,向具备适当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是必不可少的一步,称之为“起诉”。 当人民法院的立案庭对原告提供的这批申诉资料进行逐项审阅并得出结论认为其符合立案要求时,他们会先行询问原告对于调解的看法和意愿。 若原告以积极的态度表示愿意接受调解,那么该案件便会进入调解程序; 反之,若原告明确表示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人民法院将会正式立案,并向原告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