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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法院判决不服怎样要求法庭从审
分类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若您作为当事人对于当地初级法院一审的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则享有于判决书正式送达到您手中的第二天起计算的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权利;
若是针对地方初审法院的裁定不满意,同样有权利在裁定书生效的第二日开始计算、并在十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判决书还是裁定书,都不能同时送达给相关方,因此上诉期限也将根据各方实际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来分别计算。
对于涉及到刑事诉讼的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需要对第一审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以及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及范围的限制。
至于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
而在民事二审案件中,二审法院应当围绕着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中的相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如果当事人未提出任何请求,那么该部分内容将不会被纳入审查范围内;
但如果一审判决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权益,那么这部分内容仍需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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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41:15